| 元宝山区商务行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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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31 15:05 文章来源:元宝山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元宝山区商务行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商务行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和企业实际,制定元宝山区商务流通行业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工作的形势和重要性,切实践行“安全发展”科学理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落实整改。努力把安全经营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使安全经营隐患得到报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维护安全经营形势稳定,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元宝山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和本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安全分级管理生产(经营)主体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对象和范围
监管重点行业和流通领域的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商贸流通领域加油站、加气站、定点屠宰、商场、市场、“万村千乡”配送中心及农家店、烟花爆竹、肉食品生产销售、大型商贸活动等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领域,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打击非法、违规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孟繁贵 (局 长)
副组长:刘 薇 (副局长)
成 员:李雪松 (市场建设股股长)
童家军 (市场运行股股长)
五、实施步骤
根据自治区安全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加油、加气站、定点屠宰场、酒类市场、商场、专业市场、“万村千乡”配送中心及农家店、民爆公司等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安全经营隐患排查工作与监督。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07年7月30日。
商务局根据我区商务行业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分析行业安全经营状况,掌握基础数据,统一思想,把握行业安全经营监管工作特点,找准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相关企业研究分析自身安全经营的薄弱环节,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取得指导,做好隐患排查的基础工作。
(二)第二阶段——2007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元宝山区商务局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安全经营单位在前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安全经营主管部门。
(三)第三阶段——2007年8月10日至8月25日。
元宝山区商务局对安全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工作内容:一是企业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情况;二是企业落实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三是商务局加强对所涉及的单位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对发生安全经营事故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四)第四阶段——2007年8月30日至9月20日.
商务局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开展、企业的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等情况。
(五)第五阶段——2007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成果,防止隐患问题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并结合“十一黄金周”安全经营工作特点,开展“回头看”的再检查工作。建立长效的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商场、市场的安全管理
商场、市场是商品流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特点是:经济存量大、人员密集,建筑结构复杂,易燃可燃商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将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大,因此,加强商场、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经营主体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要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二是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自行组织演练。
三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堵塞,占用和锁闭安全出口,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四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经营性场所应标明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梳理进行整改,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民爆物资的安全管理
民用爆破物品系专营商品,民爆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且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安全大检查,投入一定数量资金不断完善安全防范设施,认真落实人防、犬防、电子技防措施,严格审查用户资格,民爆公司要由专人、专车配送,进行统一保管。商务局将对民爆物资的管理、防治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事故及时整改。
(三)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各购销经营网点要认真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抓好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四)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管理
中石化、中石油元宝山区加油站、加气站、个体加油站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汽车加油加气站施工规范》(GB50156—2002)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本站的加油机、计量器材、发电机、配电电柜,静电测试仪、防爆工具、防雷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要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即要点面结合,又要突出重点,做到不留死角。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安全管理
赤峰金色谷农业生产资料超市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对时代广场及农家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配送中心及农家店建立、健全商品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生产、经销管理、购销台帐、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以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和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万村千乡”农家店的各类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六)大型商贸活动
对经区政府批准开展的大型商贸活动,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法规,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排查各种隐患,及时发现和制定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酒类流通企业的安全管理
按照《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行业标准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尽快达到定点屠宰等级条件,促使酒类流通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经营责任制,排查和整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操作经营规范、工艺标准等进行经营,保障肉食品及酒类安全质量。
(八)肉食品市场的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按局分工负责制进行监管,对肉食品销售市场进行行业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食品质量安全。
七、各加油、加气站、定点屠宰场、酒类市场、商场、市场、“万村千乡”配送中心及农家店、民爆公司等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落实和明确企业主体责任。
(二)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提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的检查记录。
(三)各经营主体单位对区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区安委会、工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部门检查通报要求整改存在的安全经营隐患问题,要认真履行,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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